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23年全国健美操赛事和活动招标的通知

时间:2023-03-23 16:44:28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23年全国健美操

                 赛事和活动招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国健美操项目全国性赛事和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全国力量承接赛事、活动,现面向全社会以公开招标形式征集2023年全国健美操赛事和活动的承办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赛事和活动概况

本次公开招标的赛事和活动(附件1)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健美操赛事和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赛事类

1.全国健美操锦标赛;

2.全国健美操冠军赛。

(二)活动类

1.全国健美操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

2.全国健美操训练营。

*附件1名录中所列的赛事、活动举办与否、具体名称、举办时间或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二、申办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等。

(二)赛事类投标单位须具备征得当地政府或当地体育主管单位或当地健美操项目主管单位同意举办赛事的能力。(须在赛事启动筹备前,取得当地政府或当地体育主管单位或当地健美操项目主管单位的同意函。)

(三)投标单位有类似的赛事、培训、活动等组织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赛事、活动运营的专业能力,能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提供赛事、活动安全场所,制定安全保卫、应急处置方案等,并须购买赛事、活动公众责任险(具体保额按赛事、活动规模和级别确定),确保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

(四)投标单位确保有能力提供符合赛事、活动要求的场地、会议室、LED大屏、领奖台、灯光、器材、计时记分系统、体育展示系统、工作人员等。

(五)投标单位应具备协调安排与赛事、活动规模相适应的通信、医疗、卫生、交通、食宿、会场、安全保卫、应急救援等条件的能力。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所申请的赛事或活动,能为参加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举办赛事、活动经费充足,经费不足部分由投标单位自筹。

(七)投标单位能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做好赛事、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能提供满足比赛转播和报道需求的网络、媒体等软硬件设施或条件。

(八)投标单位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无处罚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文件均应在有效期限内。

(九)如投标单位无法独立承办赛事、活动,可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十)中标单位名称须与签订协议的承办单位名称、接收经费单位名称一致,中标单位还应具备开具正规发票(落款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经营范围须涵盖所申办赛事、活动的类型)的资质。

(十一)中标单位一经签署承办协议,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比赛或活动的承办权移交给第三方。

(十二)满足承办赛事、活动的其他要求。

三、赛事、活动商务开发

上述各项赛事、活动的商务开发权益归属于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所有,通过招标征集确定的2023年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将有资格获得主办方让渡的相应赛事、活动的部分或全部商务开发权益,所有开发协议须经主办单位同意认可后方可签署。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共同运营好各项赛事、活动,保证赛事、活动水平。

四、投标材料

(一)资质证明文件(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由法人和被委托人盖章/签字的委托书;

3.经营状况证明文件(账户开户情况、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2023年2月28日银行对账单、近三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年度财务报表)。

(二)资信证明:包括投标单位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三)申办报告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投标单位竞赛、活动保障团队主要人员简介;

2.举办过的体操类赛事、活动和其它赛事、活动情况简介,主要运营人员具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经验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3.所申请承办赛事、活动拟使用的场馆、酒店等场所的详细描述(附件2);

4.对申请承办赛事、活动的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尤其是资金的来源、预计投入金额等;

5.对严格执行主办单位赛事、活动相关要求的承诺,包括资金使用、按期开具发票/收据、提供相关报告及文件等;

6.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进行商务开发的承诺,所申办赛事、活动市场开发计划及市场开发能力的证明材料;

7.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对所申办赛事、活动进行宣传推广的承诺;

8.所申请承办赛事、活动的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应对机制;

9.对承办赛事、活动的遗产开发产生的社会效益的说明材料(承办比赛、活动对促进当地健美操项目发展、体育发展和体育产业发展的显性效益和隐性效益等);

10.其它体现自身办赛、活动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五、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单位可根据本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投标一项或者多项赛事、活动;投标多项赛事、活动的,投标单位须按照本招标要求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二)请有意向投标的单位于2023年4月6日前将投标材料(一式六份,其中加盖公章的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邮寄到以下地址: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事业发展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联系人:马晓雯、刘天慧

联系方式:010-87182967,010-87104007

(三)投标材料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注明所申办赛事或活动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投标材料的,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或快递公司邮寄单据上的寄出时间为准)。

六、评标流程

(一)我中心收到投标材料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标。评标会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我中心将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作协议书

公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合作有关事宜,并签订合作协议书。

八、其他事宜

(一)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赛事、活动取消,则该项赛事、活动招标工作自动终止。

(二)如承办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不良行为或在承办赛事、活动中违法违规违约等,给主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赔偿主办方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标工作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

 

附件:1.2023年全国健美操赛事、活动公开招标项目名录

      附件1:2023年全国健美操赛事、活动公开招标项目名录.xlsx


         2.拟使用的赛事、活动配套场馆、酒店情况简表

          附件2:拟使用的赛事、活动配套场馆、酒店情况简表.xls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3年3月23日